近日,安福县检察院“福芽”未检工作室对未成年人小彭及小裴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妇联、派出所、村委会、学校举行现场宣告送达和帮教工作。
本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小彭及小裴的监护人存在日常监管不力、管教不严、缺乏有效沟通等情形。针对上述问题,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就亲子沟通、家庭环境、思想引导等方面明确需履行监护职责的内容、要求、考察期限以及不履行《督促监护令》的法律后果,并聘请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对两人监护人宣讲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监护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依法履行好监护教育职责。
家庭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的背后,往往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等共性问题。“督促监护令”作为检察机关加强监护权监督的一项工作机制,旨在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个难点问题,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下一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协同妇联、民政、基层组织等部门及社工组织,齐抓共管,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