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我院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举报线索统一归口举报中心管理的规定,安排专人管理举报线索,及时登记,认真审查,按程序呈报院领导审批分流,逐件填写首办流程登记表,并定期催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9件,其中来信3件,来访16件,上述信访件均及时进行了分流消化,处理率达100%。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发放赔偿金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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