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入地的线缆、管道越来越多,城市道路的“补丁”——井盖也越来越多。时间一长,井盖破损、松动、异响在所难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安福县检察院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城区窨井盖管理问题进行排查。
近日,安福县检察院干警在城区实地摸排过程中,发现某中学门口在修的马路窨井裸露,且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严重影响该校学生及附近居民通行安全。在固定证据后,安福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对裸露的窨井加放井盖,并设置警示标志,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窨井盖虽小,却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通行安全。安福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加强对窨井盖管理,共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