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检察院
正义安福网络普法
检察听证网
人大代表委员联络
检察护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安福一女子正值青春年华,却被判了13年6个月
时间:2024-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王某某,80后,工作生活稳定,但却染上网络赌博恶习,为了填补窟窿,王某某虚构事实,开始向身边认识的诸多朋友以做生意资金周转、投资等方式骗取巨额资金。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3年,王某某虚构事实,以矿山投资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向多人总计借款1510万余元,后王某某将大部分借款用于网络赌博并输掉,所诈骗款项在案发前已归还741万余元,诈骗数额累计768万余元未归还。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

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遂向安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安福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王某某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特定类型的诈骗行为,如通过网络实施的诈骗、针对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或残疾人)的诈骗等,可能会被视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影响量刑。

检察官温馨提醒

珍惜美好生活,远离网络赌博,警惕投资高额回报,守护钱袋子。


版权所有: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796—762072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