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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修复防风固沙公益林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修复防风固沙公益林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荒漠化防治 防风固沙公益林 人民监督员 公开听证

【要旨】

针对防风固沙公益林缺乏有效管护等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效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荒漠化防治工作。

【基本案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防风固沙公益林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横穿泽普县11个乡镇,于1996年立项栽种,历时20余年形成规模为26680平方米的防护林带,对防风固沙、降低风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南疆绿洲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防护林因缺乏有效管护、长期缺水、遭受病虫害侵蚀,一半以上面积的树木枯萎,林木资源受到损害,防风固沙作用弱化,绿洲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泽普县院)在开展“林长+检察长”制工作中发现该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资源、水利、乡镇政府等部门分别对防风固沙防护林负有监管职责、协同保障职责及属地管理职责。经初步调查,泽普县院于9月11日对相关单位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因案涉监管部门较多、受损公益修复存在一定难度,泽普县院将该重大案件线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以下简称喀什检察分院)备案。喀什检察分院为解决跨部门协作难、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决定对该案全程督办。

9月12日,泽普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前往防护林带各乡镇实地走访调查,对林木存活状态、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发现防护林存在缺水、病虫害、枯萎等问题。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职责交叉,导致防护林监管乏力。喀什检察分院通过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指挥中心,使用远程视频会商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听证、跟进监督等办案环节全程指导跟踪。

9月14日,泽普县院向泽普县自然资源局、泽普县水利局、有关乡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泽普县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依法充分履职,补种枯萎的杨树,对现存杨树加强管护;建议泽普县水利局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防护林浇灌工作。同日泽普县院召开听证会,邀请林业等专业的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在听证会中设置专业领域识别环节,人民监督员针对各乡镇土壤、水源的不同情况,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因地制宜,整体联动,协同作战。11月12日,相关行政机关书面回复泽普县院,已加大巡查力度,对未及时浇水、未及时更新补种的问题督促整改;各乡镇政府加强管护,对防护林每年至少浇灌2次。

11月16日,泽普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防护林修复情况“回头看”,相关职能部门已按照修复方案落实整改,按统一规格平整土地,安排合适时间增加冬灌浇水频次,补种胡杨、白杨、沙枣等适宜不同地块的树种共2280棵,对病虫害进行定期防治,及时修剪枯萎树枝,并组建50人的防护林服务队,分片包干进行常态化巡护,防护林得到有效管护。

【典型意义】

针对多部门职能交叉、监管不足造成防风固沙公益林管护不力的情况,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调查找准症结,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专业知识效用,提出内容详实、具有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优化治理方案,推动荒漠化防治取得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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